省妇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儿办联合开展 《关于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工作的意见》专项执法检查和性别平等评估工作

02.11.2017  21:01

  近日,省妇联、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儿办等部门联合组成评估组针对2016年制定实施的《关于促进女性公平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和性别平等评估。此次由省妇联副主席、省妇儿工委委员郭砾带队,省劳动保障监察局、省人社厅仲裁管理处、省妇儿办、省总工会女工部、省妇联权益部、省妇女研究所等多部门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联合评估,是依照《黑龙江省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要求进行的首次专项评估。

  评估组选取了人口密度较大、流动性较强、用工单位类型较丰富的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大庆和鸡西市作为评估地点,现场检查人力资源市场,查看半年来用工单位招录信息登记资料,听取当地人社局和妇联工作汇报,召开由基层公安、法院、大学、医院、国企、民企、社会组织、职介机构相关负责人参加的焦点组讨论会,对部分在职和正在求职的女性进行个案访谈。评估组认为,《意见》实施一年来,各地在女性公平就业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妇联、人社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了多项有效措施,深入推进《意见》在基层落地开花。各地深化普法宣传、提升维权意识,拓宽就业渠道、激发创业热情,强化资金扶持、突破创业瓶颈,畅通维权渠道、加大执法力度,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其中哈尔滨市以涉及女性公平就业信访案件为重点,支持和协助权益受侵害的女性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近年来解决涉及女性公平就业信访问题30余件;齐齐哈尔市结合地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市级实施意见,并举办专题培训会,对基层进行业务指导,推进《意见》有效落实;牡丹江市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将女性公平就业作为检查重点,维护其合法权益;鸡西市不断加大女性公平就业的宣传力度,以《平等就业权受到侵害怎么办》《怀孕调岗或变相待岗怎们办》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扩大政策影响力,提升妇女维权意识。

  实地督导结束后召开了省级决策部门焦点组讨论会,与会的省人大法工委、省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省法院干部处、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省人社厅调解仲裁处、考试录用处、职位管理处、人力资源市场处、劳动保障监察局、人才服务局、省司法厅法宣处、省政府法制办政法文卫立法处、省总工会女工部、智联招聘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消除就业性别歧视问题展开深入讨论交流。

  省人社厅调解仲裁处处长赵宇认为,招聘中无论是限制男性还是限制女性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这一点应该形成全社会的共识,而且政府要先行,创新机制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约束和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中的企业准入制度,运用岗位描述等方式把职位的选择交给劳动者而不是强行设定性别门槛。智联招聘的人事经理在座谈中介绍了平台对企业准入资格的审查流程,并结合网站运行的大数据分析介绍了女性就业方向及趋势。其他与会同志也结合工作分析了女性公平就业的宣传导向、执法检查、招考审查等领域的政策依据、制度建设、实践技巧,为《意见》的贯彻落实和下一步修改完善提供了可行性建议。  

  郭砾在座谈总结时指出,《意见》通过一年的实践,全社会对平等就业的知晓率和认知度有了明显提高,女性自我维权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取得突破,收到了预期效果。但是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发现在部分行业、地区对女性公平就业仍然存在错误认识,甚至不了解“招男不招女的招聘信息是违法的”,往往以“适合”“习惯”“环境艰苦干不了”“执法一线”等理由拒女性于就业门槛之外。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招录计划表中设置性别一栏,并标注只要男性,特别是基层公检法等部门的招录计划中岗位只招录男性比例更高,人力资源市场的招聘信息中,性别标注为“男性”的占到三分之一以上,相反在一些大型网络招聘平台,这一现象却不常见,以智联招聘为例,在企业登记端口涉及性别的字符根本无法输入,审核如此之严与其它招聘渠道形成鲜明对比。下一步,要对这次执法检查结果进行梳理,对座谈讨论中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与省人社厅就进一步落实《促进女性公平就业意见》下发通知,重点放在消除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考、企业招聘工作中的性别歧视,发挥人社部门、妇联组织联合约谈机制作用,下大力气开展不间断网络巡查,发现一则歧视信息约谈整改一起,并通报典型案例。省妇女研究所作为第三方将向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提交此次评估的专题报告,并于12月份提交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省妇联、省人社厅将根据审议结果对《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为全省女性公平就业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