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取得新突破

10.04.2018  12:27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精神,省财政厅高度重视绩效目标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前提和基础作用,狠抓绩效目标管理,取得新的突破。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中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单位172个、项目1447个、资金总额205.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49.6亿元,政府性基金16.3亿元,医疗收入等其他资金139.2亿元),首次实现了绩效目标编制全覆盖和随同部门预算向社会全公开。

主要做法:一是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省财政厅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2017年重点改革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办落实,出台了《省本级预算绩效管理规程(试行)》,并在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开始前,由厅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绩效目标编制工作。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整体水平。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开始前,即对省级一级预算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政策、业务和实务操作培训;在部门预算编制过程中,对各预算单位编报绩效目标工作进行一对一集中辅导;在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公开前,又对各类项目和专项支出绩效目标体系进行了统一规范。三是严格把关,确保绩效目标科学完整。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前,即明确对不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和专项资金,不予安排预算;在部门预算编制系统中增设前置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项目和专项支出必须编报绩效目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项审核预算单位申报绩效目标的可行性、适当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保证每项支出均有相应的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社会效益和满意度等指标,努力使每项指标值可量化、可比较、可评价。四是优化流程,减轻预算单位负担。完善部门预算系统网络软件功能,实现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录入、依据上传、部门初审、省财政厅复审等工作全程网上办理,建立省级绩效管理微信群,及时宣传有关政策、制度和规程,详细解答省级预算单位在绩效目标编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达到了“信息多跑路,单位不跑腿”的目标,保证了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编制和公开工作的按时完成。

    省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新突破,使“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为下一步完善绩效目标体系,全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省级乃至全省各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