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召开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强调 强化措施 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28.07.2017  14:21

  7月25日,司法部召开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会,司法部副部长刘振宇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出发,创新社会治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培育扶持力度,组织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刘振宇指出,司法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司法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2014年《意见》下发以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相继制订了实施意见。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培育孵化专业社会组织,组织和引导基层组织、单位、学校、家庭等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通过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和引导社会力量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专业化的教育矫治、技能培训、就业就学等服务,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化、专业化水平。

  刘振宇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采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等六部委《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作用,努力开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新局面。要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政策环境,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注重培育扶持,丰富载体形式,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铺路搭桥;加强分类指导,明确职责内容,形成执法管理职责与社会力量作用相对清晰、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要严格队伍管理,加强培训督导,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水平;要从实际出发,用创新的思维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要加大宣传引导,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刘振宇强调,要高度重视,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切实落实对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措施,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管失控,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和恶性刑事案件发生,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

  会议安排实地考察了甘肃省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北京、天津、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东、四川等省(区、市)司法厅(局)领导做大会发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社区矫正局(处)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交流。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各地司法行政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8.4万人,招募志愿者67.3万人,成立社区矫正小组67.6万个,联合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建立社区服务基地25305个,教育基地9265个,就业基地8229个,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学习教育、职业培训、社区服务、心理矫治等服务,有力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顺利融入社会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