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实行“一票否决制”出重拳整顿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26.03.2015  12:33

      日前,国家旅游局印发《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工作方案》(旅办发〔2015〕30号)。根据方案,国家旅游局将于今年正式开展测评工作,上半年发布全国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下半年发布全国所有省级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指数。

      省旅游局认真贯彻国家旅游局部署,明确提出,哈尔滨市和其他精品、特色景区景点所在地旅游部门主要领导应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强化市场监管’和‘优化服务质量’工作,依法治旅、铁腕治旅、重拳治旅,切实抓好旅游市场秩序整顿规范工作,树立黑龙江旅游良好形象,争取综合水平评价取得好成绩。

      省旅游局要求各地旅游局要把提升本辖区内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健全领导机构。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提升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的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将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量化分解到各科(处)室,责任到人,充实和加强监管力量。

        各地旅游局要协调公安、卫生、工商、物价、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建立综合执法检查与专项整治活动机制,提高旅游市场综合管理效率,实现执法资源整合,内强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外树服务型政府的良好形象。同时,建立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健全旅游市场整顿和规范工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媒体三位一体的监督作用,制定和完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的暗访、投诉、举报、查处、曝光等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我省旅游市场综合水平指数,强化黑龙江旅游的品牌效应。

      对于在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考评中丢分的市(县),省旅游局将视情况在星级饭店晋星、旅行社等级评定、赴台旅游审批、景区评A、旅游发展金扶持、产业优化政策等工作上,取消一切评比和扶持资格,并向当地党政领导通报情况。

201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