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11.06.2019  00:42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握科技工作规律和特点,立足我国实际,借鉴国际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形成完整规范、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加快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方案》提出,要科学合理确定政府科技投入的边界和方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建立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要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权责,中央财政侧重支持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进一步发挥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的作用。地方财政侧重支持技术开发和转化应用,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发展格局。要加强机构、人才、装置、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加强与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协调联动,统筹当前和长远,分类推进改革。

 

方案》明确,从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等方面划分科技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现行划分较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事项予以改革确认;对现行划分不尽合理、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事项进行调整;对尚不具备改革条件的事项,暂时延续现行划分格局,并根据相关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展等情况适时调整。

 

方案》强调,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加快建立健全科技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协同深化科技计划管理等相关改革,合理划分科技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抓紧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