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统计局七举措落实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

03.07.2018  17:53

  按照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要求,为了确保调整优化工作的有效开展,我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采取七项举措保证调整优化工作顺利进行。 

  一、主动汇报,争取支持。起草了《关于地方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调查队业务分工调整有关情况的报告》,就宁吉喆局长的讲话和调整优化方案主要精神向主管统计工作的副省长李海涛和时任省长陆昊进行了专门汇报,并提出了我省贯彻落实初步想法,得到了省领导的支持。 

  二、制定方案,提供遵循。为有序推进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视频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规定,起草了《落实国家局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实施方案》,明确了局队关于业务分工调整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具体分工和保障措施等内容,为组织实施交接工作提供了制度遵循。工业、投资、贸易、人口、社科和服务业处分别与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联合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或细则,细化了本专业调整优化各环节的各项要求,确保了业务分工调整工作的有序推进。 

  三、落实人员,强化保障。此次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有7项原本由国家调查队组织实施的调查项目调整至地方统计局。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省统计局党组专门召开了会议,抽调了事业单位5名同志充实到承担“四下”企业抽样调查的业务处室,并落实了办公地点和相应的工作条件,确保了调整业务有人抓、不断档。 

  四、有序交接,明确职能。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时间节点要求,由局队领导带队,以业务交接会议形式,将“四下”企业调查样本群名单、样本单位名单、调查员手册、调查方案、调查指标汇总表、统计分析材料等全部相关工作文件及成果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移交至地方统计局,将全面整理的劳动力调查人员底册、样本清单、住户程序和地图等电子信息移交至国家统计局县级以上调查队,并按交接清单进行现场确认和签字,确保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工作不乱、人员不散、资料不丢、数据不断。 

  五、注重培训,积极督导。省统计局各相关业务处都积极派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相继组织开展了地市县的业务培训工作,通过深入浅出的讲解,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此外,各专业处积极督导,定期询问各市(地)工作推进情况,并深入地市实地调研走访,了解调查工作难点,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化解决方案,保证了各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六、加强学习,有效沟通。省局各有关业务处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业务,在重点掌握调查流程、填报要求、指标解释的基础上,着重在指标的逻辑关系、审核关系及平台审核错误处理方法等方面深入探讨,通过微信群、QQ群加强对市(地)统计局相关人员的指导,掌握基层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以保证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此外,在遇到事项不明确、对要求掌握不准确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时,及时与国家统计局各有关专业司、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沟通与交流,努力适应新业务的需要。 

  七、规范审核,保证质量。为保证数据质量真实准确,省统计局各专业处充分运用平台公式审核、两个年度数据对比审核以及导出数据排序找出极值等审核方法找出疑似错误数据;及时与市(地)统计局相关负责人员进行沟通,对一些问题较多的市(地)以列表的形式将问题下发,并对问题样本进行复核直至符合上报质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