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正式出台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

18.09.2017  17:46

  近日,《中共绥化市委、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为深入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

  绥化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并将其列入2017年绥化市深化改革任务中,重点推进。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充分将中发〔2015〕11号、黑发〔2015〕20号及有关文件精神贯彻到《实施意见》之中,力求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保持一致,体现了工作的连续性。同时,结合绥化实际,加入了具有绥化特色的内容,体现为农服务特色,将中央、省文件精神具体落到实处,惠及全市农民。

  《实施意见》对推进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工作重点突出,要求明确,措施具体,到2020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现代经营服务模式初步建立,基层社改造基本完成,供销系统实现新型组织体系健全完整,县级供销社“双线运行”体系全面建成,乡镇供销社的保有率达到100%;新型经营体系机制完备,新型服务功能完善,经营领域进一步拓宽,经济实力进一步壮大,经济效益进一步提升。规范行业治理体系,完善治理结构,供销社一体化建设成效显著。

  《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将有效促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向纵深推进,绥化市供销合作社将以《实施意见》出台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明确的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实现综合改革工作在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全覆盖,力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面开创全市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新局面。(绥化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