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市法院:执行干警练好“软硬”两手功

08.12.2017  02:19

    12月5日,肇东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已准备强迁的执行案件。最终被执行人自动腾空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这是“岁末攻坚”活动以来,肇东法院攻克的又一个“难案”。

    这是一起周某申请执行吴某返还房屋原物纠纷案。2012年,原告周某购买一套住宅楼,并于2015年11月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证注明单独所有。原告周某与被告吴某于2013年10月12日未经政府登记举行结婚仪式开始同居,同居后原、被告在此楼居住,生育一女孩。后因感情不和,原告回娘家居住,与被告开始分居,被告一直在该楼房居住。原告让被告搬出该楼房,被告拒绝搬出,无奈之下,周某到法院提起诉讼。因原、被告未经政府登记只举行结婚仪式而同居,不属于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2016年10月19日,肇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吴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迁出将楼房返还给原告周某。被告吴某不服,提起上诉,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因上诉人逾期未交纳上诉费,本案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强占房屋不搬,拒不执行判决。2017年6月12日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起初,执行人员与被执行人吴某进行沟通,吴某表示仍不服判决将申诉,但迟迟没有行动,并躲躲闪闪,避而不见。2017年8月21日法院发出强迁公告,责令吴某于2017年9月15日前迁出该房屋,逾期吴某仍拒不执行。在多方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执行团队决定对涉案楼房强制迁出。

    12月5日早,执行人员将吴某强制传唤到法院,再次对他教育疏导,释法明理,并明确告知可以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压力下,吴某最终理解并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只是提出要同申请执行人见面沟通。考虑到沟通总比排斥好,对话总比对抗好。在征得申请人同意情况下,双方见面协商,达成和解,被执行人同意自行组织人员腾退房屋。从中午开始到下午4时30分,历时4个半小时,被执行人将涉案楼房清理完毕,将钥匙交付申请执行人。

    练好执行办案“软硬”两手抓的内功,讲究执行艺术,确保执行质效,一直是该院执行干警追求的执行方法,坚持教育疏导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岁末攻坚”活动以来,肇东法院执行干警夜以继日,不分风雪严寒,不分双休假日,一直战斗在攻坚克难的路上,也不断探索着解决执行难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