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源县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大力清理整顿违法建筑物

11.02.2018  10:12

      根据2016年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查意见和“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的指示精神,黑龙江省肇源县对保护区内的违建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核实。

      自2017年11月10日肇源县全面启动保护区内违建清理整顿工作,按照《黑龙江肇源沿江湿地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建筑物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级部门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核查出保护区内共有违建房屋132处需要拆除,建筑面积5011平方米,截至目前,保护区内共拆除违建67处,建筑面积2632平方米,拆除数量多、面积大,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