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企业需求 优化检察服务 步延胜副检察长到黑龙江省福建总商会走访调研

05.06.2019  18:02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按照优化营商环境18条意见、服务民营经济10条措施和“八条禁令”要求,努力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让民营企业家安心创业、放心经营。”按照《全省检察机关院领导联系民营企业工作方案》要求,6月3日上午,黑龙江省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步延胜到黑龙江省福建总商会走访调研,深入开展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并就商会民营企业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进行座谈交流。   黑龙江省福建总商会会长吴庆和、执行会长陈为坤、监事会主席杨秀林、党委书记黄文新、常务副会长蔡移深、丁海光、陈云辉、林国华、黄志强及副会长黄桂明参加座谈,秘书长汤丹妮主持座谈会。   座谈中,吴庆和会长对省检察院走访商会和企业的做法表示感谢。汤丹妮秘书长介绍了商会成立14年来在党建工作、招商引资、服务会员、奉献社会等方面的概况,各位企业家纷纷为检察机关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做法“点赞”,并对进一步加大司法保护、营造龙江良好的法治发展环境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龙江闽商对黑土地饱含深情,从传统产业到新兴行业,闽商足迹遍布农业、房地产、建材、环保等各个领域,促进了这片土地繁荣,但部分政策对民营企业限制较大,应考虑适当放宽,以释放民营经济的活力。”哈尔滨康正实业总公司董事长陈为坤建议,省检察院可针对商会、企业设立法律咨询固定联系人,普及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
  在哈尔滨汇智成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秀林向步延胜副检察长介绍了汇智地产的若干代表项目。该公司在参与哈尔滨新区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管控建材质量、发扬工匠精神,已形成行业标杆,带动了市场进步,实现了良好发展。
  黑龙江华能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云辉、哈尔滨中合农产品市有限公司经理林国华两位企业家也从不同侧面反映了民营企业在项目转让、施工建设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
    企业家们的发言,步延胜副检察长一一记录,并当场一一予以回应。   “非公有制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步延胜副检察长从历史和发展角度同企业家们交流说,“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明确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基础”。2018年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又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
  “龙江的发展理念在转变,龙江的营商环境在改变,龙江的发展离不开民营企业家,相信龙江这块沃土会成为闽商投资的热土、创业的乐土、留恋的故土。”步延胜副检察长向企业家们介绍说,2018年,省检察院党组决定加强对商会及下属企业的权益保障,基于“机制建在工商联,联络放在各商会,服务面向各企业”模式,致力为商会下属民企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促进龙江民营经济壮大。
  步延胜副检察长表示,对企业家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检察机关会虚心接受,今后要加强经常性联络,多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龙江经济发展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