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认真贯彻落实我省两办《实施意见》推动档案事业健康发展

22.06.2017  15:41

近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黑河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就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作出重要批示。

为做好学习贯彻落实工作,黑河市档案局于6月1日和6月6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市领导批示精神,并对制定黑河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实施意见》做出部署。

会议强调,《意见》为新时期档案工作确定了新目标,布置了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档案事业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是今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指导档案工作开展的纲领性文件。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意见》,有利于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主要目标和根本任务,明确档案事业发展方向,清醒认识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利于强化档案工作领导,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好档案、管好档案、用好档案,提高档案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黑河全面振兴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要把贯彻落实《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立即行动,迅速兴起学习贯彻文件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意见》的精神上来。

会议要求,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和市领导批示精神,一是要结合黑河档案工作实际,对照《意见》认真查找在档案体制机制、档案资源建设、档案信息服务、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不足,积极争取,努力补齐短板,切实提高档案服务水平。还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并提出系统解决方案。二是要深入县(市、区)进行广泛调研,挖掘制约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当前,全市档案工作面临着市及部分县(市)馆库面积仍然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各级档案部门档案事业发展不平衡,有些县市档案事业经费没有达到每卷2元标准;档案人员不足,专业档案人员严重缺乏等问题,这些都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尽力加以解决。三是要认真梳理意见和建议,结合调研结果,抓紧认真制定符合全市实际的档案工作实施意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程知元任组长,副局长雷振生、卜凡意及副调研员吴素君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组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副组长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制定我市《意见》工作任务尽快顺利完成。

 

 

 

 

黑河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