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26.11.2017  19:11

  记者从省政府安委办获悉,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省政府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我省今年两起重大煤矿事故和近期安徽滁新高速“11·1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北京大兴区西红门镇新建村新康东路8号“11·18”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防各类事故。

  通知强调,要及时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果,推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集中力量组织对大检查以来发现的隐患进行“回头看”检查,推进“闭环管理”,坚决做到隐患“清零”,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当前生产经营活动和气候特点,突出冬季煤矿、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超前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及时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落实,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稳定。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要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强化实战演练,切实做好事故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及时妥善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者:荣家莹 徐宝德 谭迎春)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