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召开规范预付消费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12.02.2018  14:43

2月12日,哈尔滨市召开全市规范预付消费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文新局、市体育局、市旅游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政府新闻办、人民银行哈尔滨支行等部门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及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呼兰区7个主城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其他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在分会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李堪国副秘书长主持,市商务局局长季平通报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刘阳副市长到会并讲话。

本次规范预付消费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据《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 商务部 教育部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部 工商总局 旅游局 银监会关于开展联合整治预付卡违规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市政府具体部置从2018年2月9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按照“行业分工、分级管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发现问题、依法查处”的原则,集中对违反《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符合备案条件还未备案的法人企业;已经备案的预付消费企业“三项制度”(实名登记、非现金购卡、限额发行)不落实,资金管理不合规、资金存管协议(保险合同)不真实、上报数据不准确、故意隐瞒虚报等行为;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转作多用途预付卡的行为;没有明确规定要求备案的其他预付消费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在吸引消费者预付消费中的不规范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企业预付消费行为和服务,督促预付消费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排查经营隐患,化解预付消费矛盾纠纷,降低风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各成员单位无论是着眼我市预付消费经营行为的特点和现状,站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高度,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姿度,敢于担当、勇于担当的精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行业分工、分级管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发现问题、依法查处”的原则,加强统筹协调,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要形成领导坚强有力、部门协调联动、上下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现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互相推诿、不负责任、不解决问题和慢作为、不作为等现象,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会议指出,要密切关注发卡企业的业务动态,对预收资金余额下降快、退卡投诉多、发卡折扣过高等情形,应予重点关注。各级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规范预付卡的发行和购买,明确发放预付凭证签订合同等相关制度规定。要做到信息畅通、执法到位、工作到位、查处到位、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到位,切实查处一批预收资金风险较高且拒不服从管理要求的预付消费企业,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会议强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研究建立健全对预付消费经营行为监管的长效机制,建立重点预付消费企业报告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日常监管机制、联合执法机制、部门联运机制、定期巡查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以及全方位、多层次的督导检查工作机制、责任追究工作机制。

会议要求,市属各媒体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自觉远离消费风险。通过舆论宣传,形成强大的整治声势,让非法经营者明白各级政府对整治工作的坚定态度,减少侥幸心理,自觉接受监管,在全社会形成专项整治预付消费经营行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