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感受司法的关怀和温度

18.09.2018  05:14

   “基本解决执行难”“雷霆行动”启动以来,全省法院上下一心,攻坚克难,啃下“硬骨头”,不但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涌现出无数温暖你我的故事,在一次次的执行活动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活动的人文关怀,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踏破铁鞋,精准返赃

  

   4天、15个村屯、16人、11万元,大庆市大同区法院用这4个数字谱写了一曲温暖的为民之歌。

   2011年盗窃牲畜17起的王某于2017年被警方抓获,大同区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审理过程中,王某主动要求退赔各被害人损失共11万余元,但由于年代久远,许多被害人联系方式变更、住所搬迁,已经很难联系。为确保赃款精准返还到人,大同区法院2名刑庭干警逐一走访了10个乡镇派出所,查找被害人联系方式。

   被害人崔某是其中特殊的一位。崔某没有银行卡,又因患病多年行动不便,无法出门办卡。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干警走访多家银行邀请其上门办卡,并驱车载着银行工作人员来到崔某家中为崔某成功办理了银行卡并返还赔偿款。“真是太感谢法官了!快十年的钱了,没想到还能要回来,你们真是为老百姓做了好事啊!”崔某拿着银行卡激动地说道。

   4天的时间,大同区法院执行干警辗转15个村屯,深入16个被害人家中,挨户核实银行卡号,确保11万余元赃款精准返还到各被害人手中。

   细心关爱,强制执行

  

   “十几年的问题,今天终于解决了,感谢法院和法官为我们排忧解难。”谢某激动地说道。

   1989年,谢某被列车轧断左腿,1996年经佳木斯铁路法院调解后获一次性赔偿款6.8万元。多年后,落下终身残疾的谢某由于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要求原案二被告支付残疾赔偿金、更换残疾辅助器具费用,遭到原案二被告的拒绝。谢某遂将二被告诉至法院。经佳木斯铁路法院一审、二审,最终判决某铁路运输企业、某公安机关共同赔偿谢某共计68.28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被告迟迟不履行,谢某于2018年6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佳木斯铁路法院执行人员当即通过专网对被执行人单位的财产进行了查询和冻结,并克服开户名称不一致等诸多问题,赶赴几百公里外被执行人开户银行现场扣划存款,保障了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专项救助,温暖人心

  

   2010年,即将大学毕业的吕某鑫,本应该步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但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打破了吕某鑫原本的生活轨迹。被告张某酒驾,造成对方车辆乘车人吕某鑫重伤,后经鉴定,吕某鑫重度颅脑损失,落下终身残疾。被执行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她,深陷困境。

   面对被车祸拉入谷底却暂时无法得到赔偿的80后大学生,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法院向省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专项救助工作委员会提出救助申请,向当事人发放专项执行救助10.5万元,解了当事人燃眉之急。

   申请执行人吕某鑫的姥姥来到七台河市法院执行局会议室将一面写有“执行攻坚 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并深鞠三躬,表达心中说不完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