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院首试“打包”公诉

27.09.2017  14:56
  9月25日,讷河市检察院作为齐齐哈尔地区首个创新“打包公诉”的基层院,改变传统“一案一公诉”的出庭方式,将十个危险驾驶案件“打包公诉”,并邀请了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公诉处刑艳华处长、吴鹏辉副处长及齐齐哈尔地区部分县区院公诉科科长观摩庭审、指导评议。这是齐齐哈尔地区“打包公诉”工作试水的第一步,创新了公诉工作方式,节约了公诉资源,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打包”庭审,简化了庭审程序,将十起案件合并审理。集中庭前确认程序性事项,多名被告人庭前程序统一确认,减少了多人审理时程序重复,节约了庭审时间;简化举证,对案件证据概括出示举证,如遇异议再详细出示,提高庭审效率;集中教育感化,合并发表公诉意见书,更有助于被告人反思犯罪行为及社会危害性;集中当庭宣判,当庭确认是否上诉,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又减少了各方送达成本。
 
    庭审后,邢艳华处长、吴鹏辉副处长与各位公诉科长参加了“打包庭审评议会”,对本次“打包”庭审进行了评价。齐齐哈尔地区的公诉行家们对本次“打包出庭”的做法表示了肯定,并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共同磋商探讨,力求将打包庭审的工作新模式精细完善,既符合公诉精神与司法目的,又能有效提高公诉效率与法治效果。
  邢艳华处长在会上表示,讷河市院首开先例开展了“打包庭审”,为齐齐哈尔地区“打包庭审”工作新思路的创新发展提供了“蓝本样庭”,本次庭审十起案件共用时1小时,突破了传统出庭公诉的时间,大大提高了公诉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该工作新模式应当尽快完善,大力推广。邢艳华处长重点强调,“打包出庭”的方式简化了很多程序,在今后实行完善的过程中,务必要注意两点问题:绝不能简化被告人合法权利;绝不能程序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