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中心作出深化“放管服”八项承诺

18.03.2019  16:52

为贯彻落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认真执行省发改委深化“放管服”改革十条措施,评审中心按照承担的职责任务,对工程咨询评审服务作出了八项承诺:

一、免费为承担中央预算内和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提供评估服务。免费为省发改委公益类项目规划、方案等提供技术服务。

二、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与地市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为签订协议的地市项目谋划提供免费服务。其他市县和项目单位主动到评审中心咨询项目前期工作有关事项的,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压缩内部流程时间,项目受理后3日内召开评估会议。会后2日内反馈专家评估意见。在收到修改完善的成果后3日内提交正式评估报告。

四、以服务为本,为龙江发展贡献力量,业务人员办理业务时做到仪表端庄、服务热情、文明有礼。一次性告知中心服务流程,跟踪服务进程,保证优质服务。

五、本着为人民利益着想,为政府资金着想,为社会发展着想,为项目成败着想的原则,实事求是研究项目可行性和必要性,优化项目节约成本。严格按中心管理程序运作,严把质量关。

六、优化专家队伍,聘任选取专家库内优质高效专家,以便提出客观科学的意见。重特大项目选取部分省外知名专家,一般类项目选取省内行业知名专家。

七、项目收费坚决执行“一票制”规定,实行一次性收费,即委托人仅需统一支付咨询费,评审中心不以场租费、专家咨询费等名义另外收取其他费用,增加委托单位负担。

八、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设立投诉电话(0451-82601097),畅通服务投诉渠道;定期回访,了解委托单位意见,持续改进服务提高质量;及时汇总分析委托单位意见和投诉信息,发现重大质量问题或服务态度问题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