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谈落实】姜雷:以“四个坚持”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18.03.2022  20:59

     【按】 2月22日,黑龙江省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全省检察长会议。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对做好2022年检察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殷切希望。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杜学毅代表省检察院党组对做好今年各项检察工作进行了部署,省检察院各位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作出安排。   会议之后,省检察院办公室《检察工作简报》专刊特邀各市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省检察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谈体会、谈思路、谈措施、谈办法。   从今天起,龙江检察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予以转发,供各地学习、交流和借鉴。
 

强化监督提升质效

能动履职服务大局

以“四个坚持”

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伊春市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 检察长    姜    雷

    伊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姜雷提出,要深入学习领会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站位新阶段、融入新格局,以更新的理念和举措、更强的定力和斗志,进一步振奋精神、真抓实干,把部署变为行动,把蓝图变为成果。做到“四个坚持”:   坚持以思维转变理念更新 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必须突出思维理念在检察发展要素体系中的实践先导地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党的科学理论引领指导检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树立一切工作“从政治上看”的主导引领理念,树立“大案”与“小案”融通法理情“三效一体”的办案理念,树立“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实体性与程序性相统一的监督理念,树立“求极致”与“止于至善”目标效果相一致的发展理念,实实在在地把新思维新理念注入到推进检察工作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切实做到讲政治、懂规矩、严程序、重实效。   坚持以依法能动履职 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能动检察履职,推动“四大检察”一体融合发展,切实做到提质量、增效率、强效果。    ——持之以恒做优刑事检察。 严格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时发现和纠正剥夺、限制人身自由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等侦查违法行为,深化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长期“挂案”和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情形的监督,从源头上坚决守住案件质量生命线。进一步强化监检衔接,配合有力、制约有效,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对看守所的监管执法监督,加强对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有效防止和纠正违法“减假暂”。    ——深化监督做强民事检察。 加强对损害社会公益、程序违法、裁判有失公平等突出问题的监督,优化裁判结果监督、审判违法行为和执行违法行为监督,用好检察建议提升监督实效,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紧盯虚假诉讼不放松,严防民事诉权滥用,维护司法权威。    ——延伸职能做实行政检察。 既要持续推进对法院应受理不受理、执行措施不到位、违法执结等情形的监督,又审慎、稳妥、积极探索对行政机关不履行职权的违法情形进行监督,确保办案规模稳中有升,促进依法审判、依法行政。抓住化解行政争议核心任务,办理行政监督案件,每案均有审查行政争议问题必经程序,同步开展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推动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扩大影响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两级院“必办领域”,在森林生态修复、林地湿地耕地保护、污染防治方面发力,在医疗卫生、餐饮服务、康养保健等社情关注焦点方面发力,扩大规模,巩固成效。围绕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的公共利益需求,积极、稳妥办理生物安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案件,优化案件结构和质效,当好公共利益代表。   坚持以一体化运行机制 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凝聚起纵向一体更加贯通顺畅的组织优势。深入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完善类案监督工作机制,加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请示报告、备案审查,统一问题线索发现、监督纠正处理的程序和标准,加大管理监督、检查督导和组织协调力度,确保监督办案政令检令贯通。    ——把握住横向一体更加衔接紧密的效能释放。 “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自履职中,都要坚持一体思维,紧密衔接监督办案职能,及时互通移送线索,形成整体履职合力。    ——链接起同级部门一体保障法律实施更加规范有序。 积极主动与执法司法机关协同,落实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案件会商、联合调查等协作工作机制,实行专人联络、专业监督、类案专办,做到紧密配合,实现“监督一类案件,规范一个行业,治理一个领域”的共同发力,以一域促全局。   坚持以法治供给侧需求 拉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法治需求牵引检察供给、检察供给适配法治需求,着力化解林区改革后体质机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不断满足林区群众更高层次的法治需要。深入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把伊春市改革发展稳定的政策要求和完善司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统一起来,增强检察产品的法治承载能力。    ——积极对接生态环境系统保护、源头治理、整体修复的更高需要, 持续做优生态保护检察供给,为守牢生态资源根基提供法治保障。    ——对接加快生态价值转换、绿色产业发展的更高需要, 持续做强转型发展检察供给,为构建现代林业经济体系提供法治保障。    ——对接林区“三大改革”完善市域治理、百姓生产生活的更高需要, 持续做实服务民生检察供给,为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提供法治保障。在答好“林区三问”政治答卷,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走好林区转型发展之路上不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