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8.09.2018  17:41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8起典型案例。

  一、绥滨县忠仁镇联合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王良喜、村委会原主任栾井芳骗取种粮大户财政专项补贴问题。2015年王良喜伙同栾井芳利用职务之便,制作虚假的超级种粮大户补贴项目申报材料,骗取种粮大户财政专项补贴84万元,用于偿还农机合作社所欠银行贷款。2018年5月,王良喜、栾井芳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克东县蒲峪路镇古城村原会计李兴海为亲友虚报套取大豆种植补贴问题。2015年李兴海利用职务之便,为4户亲友虚报大豆种植面积238亩,共套取补贴款3万余元。2018年1月,李兴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三、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畜牧局奶牛发展办原副主任白玉刚骗取国家补贴款问题。2011年白玉刚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某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某虚报12台挤奶机购置计划,骗取国家补贴款61万元。白玉刚将其中的27万元补贴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花销。2017年4月,白玉刚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红旗村党支部原书记黄体有等人骗取国家良种补贴款问题。2009年至2014年黄体有与村委会原主任赵树广,利用负责申报、审核、发放国家财政良种补贴工作的职务之便,虚报种植面积501亩,骗取国家良种补贴款3.5万元,黄体有分得0.8万元、赵树广分得2.7万元。2018年4月,黄体有、赵树广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五、汤原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赵红军、副院长芦大伟违规收费问题。2013年至2016年经赵红军和芦大伟研究决定,采取提高部分药品销售价格和CT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及部分医疗项目重复计费等方式,违规收费132万元,用于医院日常支出。2017年9月、11月,芦大伟、赵红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部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六、逊克县松树沟乡北镇村党支部原委员、村委会主任高德有侵占五保户五保金问题。2009年高德有利用职务之便,以办五保户需要费用为由,擅自支取该村患有脑瘫的2名五保户五保金合计0.42万元,用于个人花销。2018年5月,高德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七、鸡西市滴道区大通沟街道办事处中心社区原副主任张桂玲骗取低保金问题。2009年张桂玲利用职务之便,明知其丈夫不符合条件,仍为其伪造虚假材料,建立低保档案,从2010年1月至2016年11月共骗领低保金8万余元。2017年11月,张桂玲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

  八、宝清县夹信子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春光套取国家补贴款问题。2011年至2012年王春光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虚报了1663头能繁母猪,套取国家补贴款16万元,其中0.8万元用于个人生活花销。2018年2月,王春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作者:盛季轩 薛立伟)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