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中院践行庄严承诺:打官司不求人 从立案开始

05.03.2019  05:41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绥化中院打官司不求人从立案开始”, 自人民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绥化中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党组的工作部署,面对诉讼井喷、案多人少实际,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原则,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劲头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的决心持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效解决了“立案难”问题,有力保障了当事人诉权。

    为了切实做到老百姓在绥化中院打官司不求人,绥化中院确定了以保障诉权为核心,有效规范立案登记行为,以便民利民为宗旨,积极创新窗口服务机制,以诉调对接为重点,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工作思路。

    “立案不求人”工作承诺:对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不求人!特殊群体立案优先、快速立案不求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司法救助不求人!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不求人!

    绥化中院坚持在诉讼服务上下功夫,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从严落实改革要求。按照最高院《意见》《规定》以及省法院相关文件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制作立案流程和文书样式,明确立案登记范围、程序和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选派业务精、作风好、素质高的法官值守立案窗口,开展“亮身份、亮标准、亮承诺”活动。坚持以老带新,发挥“传帮带”作用,有效提升立案窗口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窗口职能。设置绿色通道、自助立案、保险服务、执行查询窗口以及阅卷室,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不断优化服务功能。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微信“二维码”、自助查询一体机和电子大屏幕,为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提供便利;积极拓展服务方式。设置心理咨询室、母婴室,积极做好当事人的心理疏导,潜移默化地钝化社会矛盾,展现人性化司法服务理念;精准把握救助对象。依法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案件,让每位当事人打得起官司;狠抓规章制度落实。制定了《全市法院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四零”承诺服务实施方案》,坚持“六个必须”,做到“六个规范”,实行“首问负责”“最多跑一次”工作制度,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着力提升服务质效。充分发挥导诉台诉讼指引职能,所有窗口服务工作人员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周到热情,时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平和的工作心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群众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有诉不理”行为。

    确立了践行“立案不求人”承诺,保证立案正确率100%,做好新型立案方式推广,进一步规范网上立案、自助立案工作,依托诉调对接中心,提高诉调对接委派、委托、和调解率、涉诉信访第三方化解率,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工作目标。

    绥化中院将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用实际行动践行“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