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8.09.2018  20:17

  原标题: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被通报

  日前,大兴安岭地区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十八站林业局派出所所长吴彬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8年6月20日以来,吴彬使用办公用房面积为42.25平方米,超出标准30.25平方米。2018年8月,吴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整改。

   新林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刘河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2月19日,刘河私自驾驶单位执法车辆(黑P68491),从新林区管护队后院自家平房将其母送至新林镇向阳小区其姐家过年,次日再次私自驾驶该车去其姐家给其母送药。2018年5月,刘河受到警告处分。

   地区直属机关工委原调研员刘玉明(已退休)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5月6日,时任地区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刘玉明在北京参加培训后去合肥看望退休老干部,但5月11日至31日却以走访退休老干部、了解退休党员情况为名,到广州、三亚、珠海、深圳、汕头等地游玩,并在单位违规核销费用3776元。2018年3月,刘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行署财政局原副调研员张兴建(已退休)、社保科原科长刘艳(已退休)违规公款旅游问题。 2013年3月21日至4月20日,时任行署财政局副调研员张兴建和社保科科长刘艳先后到广州、肇庆、长沙等地旅游,共计发生费用20873元,并在单位违规核销。2018年3月,张兴建、刘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塔河县水产站主任科员李松亭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3年至2016年,李松亭假借他人名义申报捕捞渔船燃油补贴指标,套取燃油补贴款共计55909元用于公款吃喝。2018年8月,李松亭受到记大过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大兴安岭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