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违法违规将 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12.06.2017  12:24

  省政府日前印发《黑龙江省政务诚信建设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我省将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将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将有关记录逐级归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各地方信用信息应用平台,并依托“信用黑龙江”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

  根据《方案》,我省将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加强对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督,依法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政务诚信建设,明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方责任人及其在项目筹备、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融资、实施等阶段的诚信职责,将项目守信履约情况与实施成效纳入项目政府方责任人信用记录。

  我省将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级政府掌握的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等。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规范地方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地方政府信用评级制度,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加强街道和乡镇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镇公开承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