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部门联手治理房地产乱象 为期4个月

19.08.2018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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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黑龙江日报

  原标题:八部门联手治理房地产乱象

  ■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黑中介

  ■整治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

  本报讯(张景海记者吴利红)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由省住建部门联手物价、公安、宣传、司法、税务、工商、银监8个部门,从8月开始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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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住建厅等8部门为此联合制定了行动方案。方案要求,从8月份开始到12月底,以哈尔滨市为重点,同时在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黑河市、绥化市、省农垦系统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方案表明,将重点整治投机炒房行为,整治垄断房源、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行为。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后未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同一预(销)售许可证上全部准售房源等行为;整治房地产企业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恶意炒作,哄抬房价,通过更改预售合同、变更购房人等方式,投机炒作未交付的商品房,以及通过提供“首付贷”或者采取“首付分期”等形式,违规为炒房人垫付或者变相垫付首付款的行为。整治房地产“黑中介”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不力,未依法履行房地产交易管理职能、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没有实行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等行为。

  方案要求,各地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依法从严惩处,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处以罚款、取消网上签约资格、限制从业行为等措施进行惩戒。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将联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