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整顿】省院副检察长乔洪翔赴明水县院督导检查深化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10.05.2018  16:26
  5月8日,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洪翔等一行5人,在绥化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一锋陪同下,到明水县检察院督导检查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并就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等问题进行调研。   督查组一行深入到明水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和哈药集团药业明水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走访,就检察机关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为企业服务,面对面的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征求企业意见建议。认真听取了企业在运营中的困难和法律需求,并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全局理念和服务企业发展的内容、方式、方法。   在明水院,督查组一行查看了案件管理大厅、控告申诉接待室的“四零”服务创建、便民措施、安保设备等建设情况,详细查阅了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资料。   随后座谈中,督查组一行听取了明水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焱的工作汇报。   乔洪翔副检察长与该院党组成员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重点就公诉、侦查监督、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检察等业务部门在案件办理中的困难及存在的问题深入交流。
  乔洪翔副检察长指出,一要结合本院实际研究如何合理分案,解决员额不足办案压力大问题;二要合理调配人力,客观科学评价各业务部门;三要加强案件监督制约管理;四要研究新形势下民事行政检察在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新的增长点。
贾一锋检察长在座谈总结中指出,乔洪翔副检察长从方法和解决路径上为明水院各项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认真落实。一是市院要加强对下指导工作;二是配齐配强班子,加强内部交流;三是市县两级院要加强学习,及时掌握新要求;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找准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和突破口;五是科学调配人员,认真落实入额领导带头办案要求。



  明水院检察长王焱表示,明水院将按照省、市院领导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即落实推进,结合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理清工作思路,使明水院各项工作有新作为、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