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铁中院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民商事审判工作

17.10.2017  16:56

    近日,哈铁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专题座谈会在哈铁中院召开,会议围绕审判实践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和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沟通交流。各基层法院主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及民事审判庭负责同志、铁路运输企业代表、中院民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金锋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中院民庭庭长滕大伟主持。

    会议通报了近年来两级法院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与会的两级法院领导就该类案件涉及的相关证据的提供和采信、对承运人免责事由的掌握和适用、对事故受害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确认和赔偿、认定行为人故意自杀的标准、精神抚慰金给付标准、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等六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发表了看法。哈尔滨铁路局企业管理与法规处副处长刘晓华、安全监察室副主任于长占也代表铁路企业提出了意见建议。通过座谈研讨,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了解,在诸多重要问题上达成了共识。

    金锋强调,这次审判业务专题座谈会邀请铁路企业代表参加,说明非常重要,对于统一两级法院“路外伤”案件的裁判标准和政策尺度,沟通法院和企业对法律问题的认识,促进协调具体案件的矛盾化解和处理,都有着重要意义。两级法院要继续深入研究本次座谈会中提出的新问题,总结座谈会成果,指导好审判实践;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落实好省法院制定的优化发展环境40条意见;要加强与铁路企业的沟通协调,建立联系走访制度;要精准提供司法服务,继续开展司法进企业活动;要畅通铁路企业诉讼的绿色通道,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感谢哈尔滨铁路企业长期以来对哈铁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支持,希望各位代表回去后,能将本次座谈会内容广泛宣传好,进一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