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院:开展警示教育讲座,提前注射贿选“预防针”

02.02.2018  17:40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防止基层组织人员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基层选举,1月30日下午,桦川县检察院党支部书记于永波同志来到新城镇古城村,以《去腐生肌,做人民的好官》为题,为古城村委会干部、候选人以及村民进行了警示教育讲座。   讲座中,授课人将腐败的现象、危害及易发环节进行了深入的剖析,阐述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并结合该院查办的一些案件以及大量典型案例进行讲解,以案为鉴,提前注射贿选“预防针”,警示村领导干部必须牢记职务犯罪是“高压线”,要切实清正从事,廉洁用权,提高自己的认识,坚持用反面的案例警醒自己,常思党性原则,常虑事业腾达,常抚民心冷暖,常警规则方圆,还原政治活力,争做人民的好官。   随后,于永波提出,村干部们要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要把党性原则放在思想上;要把法律纪律条规悬在头上;把利益诱惑抛到九霄云外;把聪明智慧放在事业发展上。加强遵守换届纪律的自觉性,严肃换届纪律,坚决抵制换届选举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此次警示教育讲座受到村干部和村民的高度评价,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村干部们纷纷表示,本次警示教育讲座生动、直观,为自己敲响了警钟,在下一步的换届选举工作中一定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