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部署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执行活动

27.05.2017  07:13

    大庆中院将服务保障大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政治建院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认真谋划部署,各审判战线都对涉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金融机构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清理。为落实省法院和市委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巩固集中清理成果,市法院近日又部署开展了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执行活动,以点带面,抓好全市法院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工作的整体推进,为大庆经济发展护航助力。

    将影响优化发展环境的四类案件作为打击重点,集中清理金融机构作为申请执行人,且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执行案件,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集中清理涉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执行案件和涉党政机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案件,切实维护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形象;集中清理涉企执行案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外来投资者合法权益;集中清理与发展环境有关的执行信访积案,解决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梗阻”问题。通过活动,引导干警树牢“案案是环境、事事是环境、人人是环境”意识,健全完善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法治大庆和诚信大庆建设,为我市奋力开创转型发展全面振兴新局面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结合不同案件特点,对于集中清理的“四类案件”,分别明确具体的推进落实部门,确保各项活动要求、活动措施落实落靠;要求两级法院将活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过问,亲自主抓,亲自研究,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市法院还将视情况在大庆辖区内进行交叉集中执行或集中调配辖区执行力量,成立专案组对有关类型案件进行专项清理,切实建立起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大庆中院将活动划分为组织部署、集中清理、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共持续七个月的时间。组织部署阶段注重排查摸底,加强与有关金融机构、党政机关、辖区企业的沟通联系,摸清“四类案件”底数。集中清理阶段注重个案化解,充分利用执行指挥信息化平台、网络查控系统,采取法律赋予的一切执行措施和执行手段,确保按期完成清理任务;同时审慎采用强制措施,防止因强制措施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总结验收阶段注重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不足,构建长效机制,促进规范化、精细化执行。

    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对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符合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诚信龙江网上曝光,并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通报,利用限制出境、限制参与招投标、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投资置产等措施,全方位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同时,对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坚决打击,绝不姑息,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法院自媒体,以召开新闻发布会、追踪报道典型案例、发布活动专刊、开设新闻专栏等形式,宣传执行干警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的正面典型,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发挥舆论的引导、教育、监督作用,营造法院积极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环境的舆论氛围,并以此推动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营造法治大庆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