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至初五尚志大街、中山路等取消单双号限行

15.02.2018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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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日,哈市交警部门发布新的 “ 春节假期出行提示 ”,指出春节假期市区道路交通流量将有所减少,为方便广大市民出行,交警部门提示:

  一、2 月 15 日至 20 日期间,市区兆麟街、地段街、尚志大街、北安街、霁虹街、中山路、红军街、一曼街、果戈里大街、红旗大街、珠江路等实施单双日通行管理规定的路段,临时取消单双日通行管理规定,21 日(农历初六)恢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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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春节期间,长途出行的市民在出行前,请对自驾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安全设施齐备、性能良好;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单独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

  如确实需要驶入高速公路的,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长途出行时,驾驶人连续驾车不得超过 4 个小时,停车休息时间应当不少于 20 分钟。

  三、高速公路行驶时,应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120 公里;

  遇有雾、风雪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1 ) 能见度小于 200 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60 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 100 米以上的距离;

  ( 2 ) 能见度小于 100 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40 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 50 米以上的距离;

  ( 3 ) 能见度小于 50 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 20 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入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四、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故障车来车方向 150 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朋友聚会增多,请广大市民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哈尔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全体干警祝广大市民新春愉快,阖家幸福,共渡安定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