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集中整治药店诊所非法购销药品

20.09.2017  07:23

  18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日前,我省启动了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前期自查环节中有212家药店和诊所未按期提交报告或拒不报告,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整治重点包括,零售药店违法回收或参与回收药品,销售回收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销售;非法购进医疗机构制剂并销售;超范围经营药品;购进、销售假劣药品,或将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宣传、销售等。在诊所方面,将重点整治诊所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并使用;未经批准擅自配制制剂或使用其他医疗机构配制制剂;未严格按照药品的贮藏要求储存药品等。

  据悉,药店、诊所完成自查后,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仍继续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将撤销涉事药店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药店、诊所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依法纳入“黑名单”管理,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