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推进房地产市场、教育卫生等15项政务信息公开

15.07.2017  10:15

  日前,哈尔滨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2017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领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15项信息公开。

  大项目——围绕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明确公开的主体、范围、程序等。围绕重大水利工程、现代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结果公开,落实责任,着力推进实施过程信息公开。全面公开PPP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专家库等信息。

  农产品——及时发布市内农产品价格信息以及小麦、稻谷、玉米、大豆市场收购价格监测信息。深入解读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农业补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措施。

  消费品质量——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重点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消费品和全域旅游、体育健身、医养结合、健康管理、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消费情况。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发布市内知名品牌价值评价结果,公开质量违法行为记录、侵权假冒案件信息、缺陷产品名单及后续处理情况,促进中高端产品供给。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等行为的公开力度。

  扶贫脱贫——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对象、帮扶措施、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公开力度。贫困县要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乡镇政府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环境保护——实行环境保护例行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特别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气等治理措施、进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持续推进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集中发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

  教育卫生——推进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公开,区县(市)政府要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以及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学生营养餐管理、高等教育的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等方面信息。推行卫生计生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及时公开“健康龙江”行动、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互联网+医疗、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方面信息。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公开工作,推进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食品药品安全——公开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房地产市场——及时准确发布房源、预(销)售审批和商品房价格等房地产市场信息,做好对差别化信贷、因地制宜调控等房地产政策的解读工作。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严格规范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秩序,防止虚假宣传、恶意炒作等加剧市场波动。深化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公开工作,进一步做好各类全民健身场地规划、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棚改安居工程相关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信息的公开。

  此外,加快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积极拓展网上政务服务渠道,推进政务服务向手机等移动端延伸。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已经建成的实体政务大厅要最大限度地利用互联网,加快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实行一站式办结,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同时,确定试点地区,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咨询和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综合服务。市、区县(市)两级要公开公共服务事项,非涉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网上办理。(记者 张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