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法院: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成效显著

12.05.2020  00:20


    自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鸡西法院在拓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成效基础上再深入,在探索实践上再创新,打破常规,不懈探索,及时总结推广特色亮点,变“盆景”为“风景”,聚“风景”为“全景”,以改革创新推动实现审判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两年来,全市922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两级法院各类案件9699件,其中组成七人制合议庭审理重大社会影响案件1件,人民陪审员积极参加法院审判工作,缓解了法院审判力量不足的状况,对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

    高度重视普及宣传工作。为准确领会《人民陪审员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两级法院坚持把实施新法作为提高审判质量、践行司法为民、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大举措来抓,积极学习新法、宣传新法、贯彻新法,从陪审员选任、培训、参审实效、规范管理等方面狠抓落实,人民陪审员队伍不断壮大,参审实效性不断提升,管理保障机制不断优化,陪审案件由注重“数量”向关注“质量”上转变,相关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全市已选任人民陪审员187名,加上任期内的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队伍总数已达922名。人民陪审员平均年龄38.6岁,职业分布在各行各业,广泛性与代表性明显提升。新选任的人民陪审员栗菲菲表示“能参与到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第一批新任人民陪审员宣誓,我感到十分荣幸。在今后的工作中,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将在干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陪审工作,并在日常生活中积极宣传法律知识,让身边更多人知法懂法。

    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中院出台了两个“指导意见”《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健全人民陪审员廉政防控机制办法》,人民陪审员管理进入规范、有序、完善发展阶段。两个“指导意见”的出台,体现出了鸡西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规范管理与陪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构建的几大创新。首先,《意见》分为10个部分,共计45条,内容比较丰富,操作性也较强,对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范围、程序、评议规则以及责任作出细化规定。其次,《办法》探索建立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约束与惩戒机制。为防止陪审员滥用职权,从建立“权责一致”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认定事实错误的纠错机制入手,尝试建立陪审员权力责任清单,主要由厘清陪审员岗位权力事项、从三个方面捋清风险点及表现形式、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注重建立落实防控廉政风险的长效运行机制四个方面组成,力求完善参审机制的制度保障,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规律,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再次,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人民陪审员参审工作和廉洁履职,对于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全面改进和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义。

    探索公正高效审判新模式。积极推动实践了“引入陪审,强化监督,繁简分流,深度参审”的工作思路,对六类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适用人民陪审员参审。同时,建立健全陪审员提前阅卷机制,充分保障陪审员的调查、发问、评议、表决等权利,确保与审判员“同审同权”,变过去“偏重程序性审查”为现在“程序与实体审查并重”的模式,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的实质性审查,让社会看得见、看得清司法对罪犯的惩罚和教育,最大限度地实现减刑假释案件公平公正审理,提升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认同度和信任感,让司法的阳光照进高墙。

    切实解决“陪而不审”问题。在适用人民陪审员上,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办法多、亮点多、有成效、敢创新,坚持实事求是,坚决做到程序和实体并重,维护司法权威。着力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提高案件质效上下功夫、破解瓶颈难题上下功夫、提高能力水平上下功夫、完善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实现了“脱虚向实”,特别是针对审理重大有影响案件采用七人制大合议庭适用中,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其人数优势,就案件处理发表意见,取得良好审判效果。通过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架起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沟通的桥梁,形成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的优势互补,实现司法专业化判断与群众对公正认知的有机统一。同时,引入民众参与审判,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也让更多的群众直接参与审判活动,促进司法民主与公开。

    强化岗前教育培训工作。中院制定了教育培训计划,将人民陪审员的教育培训纳入法官培训年度计划,各基层法院对所有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和专项培训,组织他们进行庭审观摩、参与调解、分析疑难案件,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为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人民陪审员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中院专门组织人员编印了《人民陪审员参审实务教程》,并采取组织线上“漫灌式”大规模普遍教学培训,线下通过“一网两微”采用“滴灌式”分课题内容精准推送教学课程等形式进行培训,以期努力提高广大法官、人民陪审员对《人民陪审员法》的理解和适用水平,在审判工作中更好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功能效果,让他们见证司法、参与裁判,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不断增强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解和支持,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同度,在全社会营造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的良好氛围。

    中院政治部主任高国滨表示:“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带来的最大改变是人民群众可以更广泛地参与到司法工作中来。我们将在坚持人民陪审员选任广泛性代表性的基础上,继续主动探索,推动人民陪审员的实质参审作用充分发挥,继续提高人民陪审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力争取得新突破,以实际工作业绩,确保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下一步,鸡西法院将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法贯彻落实和宣传等工作,进一步增强公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理解和支持,努力使人民陪审员制度成为鸡西审判工作中的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