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春季行动

11.02.2018  10:12

      春节前夕,年货市场商品丰富,一些不法分子趁机违法倒卖野生动物产品。为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秩序,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近日,由黑龙江省鹤岗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科牵头,联合鹤岗市森林公安局和新闻媒体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春季行动。

      行动小组全体人员依次深入市内几家露天集贸市场进行检查执法,逐条街道、逐个摊位进行排查。同时,执法人员向群众及经营者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禁令。此次行动共收缴违法捕捉野生鸟50余只,无证出售的活体林蛙2000余只,被全部在市内阿凌达湖放生。

      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行动,旨在通过打击违法犯罪以警醒市民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禁止乱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倡导广大群众积极行动起来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全民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