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

26.12.2017  01:13

  12月21日,十二届鹤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鹤岗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标志着我市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在此之前,鹤岗市统计局为《实施意见》的出台作了充分、细致的准备。

  1.领导重视落实得力。省《实施意见》下发后,10月30日,市深改领导小组组长、市委书记和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市常务副市长刘德诚分别对此项工作作了批示并提出了落实意见。市统计局多次召开会议详细学习研究省《实施意见》,针对各项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形成了市统计局工作计划方案。 

  2.出台我市《实施意见》。市统计局多次召开会议就《实施意见》中所涉及目标的专业科室进行探讨研究,确定责任分工完成进度,同时形成《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送达到各责任单位。在充分征得市纪检委、组织部、政府办、编委办、人社局、财政局、国调队、地税局、国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余个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鹤岗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并提交市深改组审议。 

  3.出台市统计局《落实<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市统计局针对《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等多次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的《鹤岗市统计局落实<实施意见>工作方案》,保证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