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法院再掀“执行风暴”

07.09.2017  03:13

    8月28日,在全市法院重点工作推进会议上,鹤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宣布,全市法院“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正式启动。9月1日,继全市“百日执行攻坚战”专项活动顺利收官之后,按照省法院“百日攻坚战”专项活动要求,鹤岗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启动“作战”模式,将执行焦点瞄准立案一年以上未执结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挂牌督办重点案件和省法院督办的涉特殊主体案件四类重点案件。一场“煤城执行风暴”正在席卷鹤岗的每一个角落……

    鹤岗中院

    9月1日上午8点30分,鹤岗市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及中院全体执行干警严阵以待,新一轮执行行动蓄势待发。

    南山区法院

    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南山区法院发现被执行人鹤岗市某私营煤矿银行帐户有一笔资金流入,依法对姚某申请执行鹤岗市某私营煤矿健康权纠纷一案恢复执行。9月1日上午10点左右,当执行法官将6万余元执行款亲自送到身患癌症的姚某病床前。拿着救命钱,姚某泣不成声。

    兴山区法院

    某煤矿拖欠300余名矿工工资的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执行案件立案一年多以来,因牵涉众多,矛盾激烈,一直没有执结。经法院第四次组织协商,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工农区法院

    工农法院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进行惩戒。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家属当天给付执行款17.5万元。

    萝北县法院

    萝北法院出动司法警察10余人,警车3辆。共拘传被执行人8人,6名被执行人慑于执行威力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和解金额91万元,部分被执行人当场履行了给付义务,执行到位金额10.6万元。

    绥滨县法院

    绥滨县法院对未履行义务的陈某依法进行拘留。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先行给付1万元,余款分期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