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中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30.10.2018  14:31


    10月29日,黑河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刑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党组书记、院长曲民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大民生工程,是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大治理工程,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全市法院要认真组织干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增强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突出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局观,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性,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性。

    曲民要求,要坚持证据标准,严格按照刑法规定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力求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要坚持问题导向,对于黑恶势力犯罪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坚决打掉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同时要建立案件线索深挖机制,发现公职人员违纪线索,及时移送监察机关。

    曲民强调,要落实领导责任,既要靠前指挥,也要加强对每起案件的监督管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加强专业合议庭建设,实现专案专人专办。要强化部门联动,继续加强协作配合,统一案件认定与处理标准,完善案件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形成整体工作合力。要加强风险防控,通过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理,注重发现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的管理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业监管,做好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加大宣传力度,注重通过公开审理、庭审直播、集中宣判、法院微博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以优质高效的办案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实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