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档案局被黑河市人民政府授予“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25.10.2017  20:12

2016年,黑河市档案局在省档案局和市法制办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黑发﹝2016﹞31号)和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黑市政发﹝2015﹞4号)中布置的工作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在组织保障方面,全面建立和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局长亲自部署、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履行政府职能方面,认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在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方面,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规范文件进行管理,制定了《黑河市档案局规范文件审核制度》等3项制度,并坚持按市政府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方面,我局不断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制定了《黑河市档案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5项制度;在行政执法方面,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做到查前有通知、查时规范执法、查后结果有公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网上审批法制监督,执行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做到持证执法;在对行政权力监督方面,我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实行政务全面公开,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在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方面,我局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推行学习重大文件制度,凡有国家、省、市制发的重要文件,我局都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

在黑河市政府对全市执法部门考核中,黑河市档案局获得“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称号,被列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单位并给5分评分权限,两名同志被授予“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