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的公示

23.05.2018  14:53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评价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8〕16号)要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结合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自查情况,起草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查自评报告》,现予以公示。

  广大干部群众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2日-2018年5月28日

  受理单位: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军街75号

  姓名:门海

  邮编:150001

  联系方式:(0451)53638928

  邮箱:[email protected]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附件下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自评报告

(责任编辑: 齐雪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