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黑龙江省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01.08.2017  15:35

  从省卫生计生委传来消息,8月1日起,全省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现药品零差价销售。这一医改新政意在破除以药养医顽疾,努力减轻患者经济负担。

  此次医改新政可以概括为“一取消、三降低、两提升”。“一取消”即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三降低”即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降低检验项目价格,降低医院运行成本;“两提升”即提升政府对公立医院经费补助力度,提升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今后我省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通过加快建立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基本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和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通过“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形成统筹医疗、医保和医药改革合力,让群众得实惠,让医务人员受鼓舞,让医改成果惠及百姓。(盛伟计)

(责任编辑: 所双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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