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3日召开

17.04.2019  07:42

  16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3日至26日上午在哈尔滨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亚枫主持会议;副主任宋希斌、李显刚、谷振春、范宏,秘书长于柏青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建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确定的建议议题是:审议《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修改稿)》《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监督条例〉的决定(草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哈尔滨新区行政管理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查《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齐齐哈尔市物业管理条例》《齐齐哈尔市城市绿化条例》《大庆市露天市场管理条例》《伊春市废弃食用菌袋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建议议题还有:审议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省公路危桥改造情况的调研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小煤矿关闭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工作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9年省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职议案等。

  主任会议还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有关安排及准备情况的汇报、关于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有关情况的汇报等。(记者闫紫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