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26.06.2018  11:22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我省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制度受益范围,更好地发挥养老保险制度功能,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2015年9月29日通过,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18年6月27日。   
      联系人:孙元利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807室 
      电话/传真:0451-87130210 
      附件: 《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PDF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