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分赴四地市

08.09.2017  15:39

  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日前分赴鸡西、七台河、黑河和大兴安岭4个市(地)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督察主要针对上述4个市(地)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开展,并下沉一级至部分县级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此次督察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具体督察市地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市级有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县级党委和政府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督察反馈后,被督察市地党委和政府应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将对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回头看”。

  据悉,从去年起黑龙江省每年对部分市(地)开展环保督察活动。今年为第二批。(记者 王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