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会计监督检查名单公示

10.08.2018  06:01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

会计监督检查名单公示

(2018年第2号)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督职责,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根据《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18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18〕3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列入2018年省本级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单位名单及重点检查内容等事项公示如下:

一、会计监督检查名单

1.黑龙江省民族事务委员会

2.黑龙江省统计局

3.黑龙江省统计普查中心

4.黑龙江省统计局接待中心

5.黑龙江省环境监察总队

6.黑龙江省环境信息与监控中心

7.黑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局

8.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9.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10.黑龙江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名单

1.黑龙江省融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哈尔滨志诚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3.黑龙江亚中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4.黑龙江正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三、重点检查内容

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会计法、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具体包括: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合法,信息披露是否充分完整,是否存在会计造假等行为;单位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有针对性地打击蓄意造假、编制多套报表、偷逃税款和利用假发票等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检查201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追溯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对资产评估机构重点检查执业质量、内部管理(包括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和持续满足设立条件、财务会计核算等情况。重点检查资产评估机构2017年执业情况,重大问题可追溯至以前年度。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时,将延伸检查资产评估委托人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及相关单位。

四、检查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3.《财政检查工作办法

4.《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5.《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

6.《黑龙江省会计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瑶;

联系电话:0451-5363708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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