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首个县区级监察委员会在哈尔滨挂牌成立

13.12.2017  16:37

      12日上午,哈尔滨市南岗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这是黑龙江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以来产生的首个监察委员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常松,省委常委、哈尔滨市委书记王兆力同哈尔滨市南岗区委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的全体同志一同见证了这个庄严的历史时刻。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委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省委书记张庆伟带头当好“施工队长”,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议、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会议和专题推进会议,明确要求各级党委要牢牢把握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切实抓住关键环节,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纪委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专责,制定黑龙江版“施工图”。省人大常委会、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省编办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全省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推进,取得了扎实的工作成效。

       在12月10日至11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南岗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并在其后召开的区人大常委会上,依法表决任命了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产生了黑龙江省第一个县区级监察委员会,标志着黑龙江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出了重要一步,即将开始建制运行。

       南岗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杜晓坤说:“作为黑龙江省第一个县区级监委主任,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挂牌即是开局,未来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抓好队伍建设,继续推进试点工作。

       南岗区监委转隶干部孙静说:“转隶只是岗位和单位的变化,反腐败的使命从来没有变。作为一名转隶后的纪委监委干部,我要努力学习,提高本领,尽快融入新环境,适应新角色,开展新工作,做出新贡献。

       据悉,木兰县监察委员会于同日在木兰县委挂牌成立,拉开了县(市)监察委员会成立的序幕。目前,全省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组建监察委员会阶段,即将选举产生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到12月底,黑龙江省132个县区级监察委员会将全部挂牌成立。(盛季轩记者薛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