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龙凤】借外力开展案件质量评查 促查纠整改环节走深走实

21.05.2021  20:02

  纠整改环节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是检察机关审视办案质量的重要方法。5月21日,大庆市龙凤区检察院启动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评查工作既有个人自查,又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邀请相关人士开展外部评查,切实做到了查真、查准、查实,查出了质效。

  “通过评查,旨在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提升办案质量,增强案件评查工作的公开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据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芳介绍,为保证评查公开透明,该院充分借助外部监督力量,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参与对容易滋生顽瘴痼疾、司法腐败、执法不公的不捕、不诉案件进行评查。

  为保障让外部评查员能够准确、客观、公正地评查案件,在评查会上,王芳向评查员介绍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龙凤检察院关要开展重点案件交叉评查工作实施方案》中的评查重点和评查标准。

  随后,应邀的7名评查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和使用、释法说理、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内容,对该院2020年办结的6件存疑不捕案件,19件不起诉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评查。针对不批捕理由是否充分、具体,不起诉是否合法,不诉理由是否充分等重要问题,评查员同刑事检察一部、二部干警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在员额检察官对提出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管辖、诉讼程序、保证金等法律问题一一解答后,7名评查员分别填写了《案件质量评查意见表》。

  “邀请外部力量一起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把自己所办案件拿出来晒一晒,这既是一种监督,又是一种整改促进和提升。”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徐超表示,通过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监督力度更大了,既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透明度,也提升了检察公信力。

  “参与此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我近距离、深层次地了解到检察机关办案流程。”参加评查的人民监督员代表深有感触地说,通过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全面审视、仔细评查,保障了检察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也希望检察机关多开展此类活动。

  “目前,我院已对117件重点案件的办案人自查和评查组评完毕。”王芳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和规范意识,助推案件质量与司法办案水平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