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届“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1.11.2017  09:42

黑人社函〔2017〕426号

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黑龙江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62号)有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首届“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在黑龙江省境内生产服务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技能水平在省内本职业(工种)中居前列的技能劳动者,均可申请参评相应高技能人才评选奖项。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20名“龙江大工匠”和100名“龙江技术能手”。

二、评选条件

申报评选龙江技能大奖和龙江技术能手的技能劳动者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龙江大工匠。已获得“龙江技术能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龙江大工匠”。此前已获得“龙江技能大奖”人员不再参与申报。

1、在技术创新、攻关、改造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总结出独特的生产操作方法,在行业内广泛推广应用,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同行业本职业(工种)中处于领先地位,技能拔尖、德才兼备,为业内普遍认可,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影响,并在带徒传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有重大发明专利或技术成果,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家、省重大技术奖项或荣誉奖励。

4、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获得者。

5、民间传统绝招、绝技、绝活传承人。

6、其他适宜表彰的情形。

(二)龙江技术能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龙江技术能手”,此前已获得“龙江技术能手”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1、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较高的技能水平,在技术创新、攻克技术难关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在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发挥重要作用。

3、在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有重要贡献,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获得者。

5、民间传统绝招、绝技、绝活优秀人员。

6、其他适宜表彰的情形。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推荐申报。各市(地)人社局、中省直主管部门和单位按照评选要求,在规定的范围内自下而上地做好推荐人选申报工作。其中,省属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负责审核推荐,中央驻黑龙江有关单位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审核推荐。

(二)省级评审。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初审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并提交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候选人名单。

(三)名单公示。候选人名单在省政府网站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审定批准。将通过公示的候选人提交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审定后呈报省政府批准。

(五)命名表彰。以省政府名义授予“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内容。

1、主管部门推荐公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专家评议、公示情况等,并附《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推荐表》(见附件1)一份,推荐人选要排出优先顺序。推荐公函须加盖市(地)人民政府或中省直单位公章。

2、《龙江大工匠申报表》(见附件2)或《龙江技术能手申报表》(见附件3)。

3、《申报人简介表》(见附件4)。主要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技能水平、工作业绩、承担的主要项目及主要获奖情况。“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推荐人业绩材料分别限800字和500字以内。

4、有关佐证材料。包括推荐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反映技术成果、发明专利、表彰奖励、业绩贡献等方面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申报材料首页为封面,写明“××单位×××申报2017年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材料”,次页为目录,按照上述顺序胶装成册(A4尺寸,一式五份)。

(二)报送方式。

各市(地)人社局、中省直主管部门和单位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推荐人申报材料纸质版报至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同时将电子版(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请于2017年12月1日至5日期间,通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网站(www.hljzwzx.gov.cn/)”,按照“用户注册→用户登录→部门服务→人社厅→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奖励→我要申办”顺序进行,网上申报核验通过后,省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龙江大工匠和龙江技术能手”评选表彰是弘扬工匠精神,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充分发扬民主,认真遴选和审核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广泛听取同行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切实将具备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选拔推荐上来。

(二)创新载体,发挥作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高端带动和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比武、技能竞赛、技能展示、带徒传技等活动,激励更多的技能人才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要建立健全符合高技能人才特点的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流动和保障机制,采取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制度等多种形式,为高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载体,促进技能人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技能人才政策文件和“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的典型事迹,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崇尚高技能人才、学习高技能人才、争当高技能人才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613室

联系人:蒋志强  葛伟民

电  话:0451—87130345(传真) 8713058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附件1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龙江大工匠申报表.doc

          附件3龙江技术能手申报表.doc

          附件4申报人简介表.doc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