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严查补课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 1268家机构被查处

17.04.2018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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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哈尔滨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出台,即日起,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将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治补课班三种乱象,叫停奥数学前班,建立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从而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校外教育培训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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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68家违规培训机构被查处

  针对校外培训班补课等乱象,2017年暑期开始,市教育局已率先出拳,剑指“三乱”。截至目前,哈尔滨市查处违规文化培训机构1268家,处理人员265人。

  “此次出台的方案结合实际,完善了审核标准,突出治理重点,不搞一刀切。”市教育局局长王长文表示,对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培训行为规范、手续完备的校外培训学校,鼓励支持其发展,不因开展专项整治影响正常的校外培训学校的审批、登记、培训等工作。围绕社会反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的热点问题,夯实区、县(市)教育局主体职责,建立健全区、县(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联合执法及无证办学排查整治工作长效机制,遏制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弘扬依法办学先进典型,切实保障办学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民办文化教育培训学校整体形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四部门对症下药根治补课班三种“

  在寒暑假开展的“三乱”专项治理中,检查人员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安全意识缺乏、“无资质”机构违规办学、“有证无照”办学机构不规范等三种问题。为此,在此次专项治理中,四部门将“对症下药”除病根。

  对擅自封闭楼道、防火通道不畅通、消防设施不健全、消防器材过期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复课;对有安全隐患的无资质教育培训机构坚决取缔。

  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不听劝阻,拒不停办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治理取缔。

  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按照审批相关规定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叫停“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

  在此次专项治理中,四部门将坚决纠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知识教学类(如语文、数学、奥数等)学前班;区、县(市)教育局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进行审核、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同时,规范民办中小学和教育培训机构招生和办学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以各种形式将学生考试成绩提供给中小学校或在网上公布。坚决查处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制止教育培训机构偏离正确办学方向,进行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规范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严禁加快教学进度、增加教学难度,坚决查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同时,对学校的评优“一票否决”并在全市通报。

   建立“黑白榜” 学校普查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

  区、县(市)教育局负责对所属区域教育培训市场投诉举报或排查发现线索的归口受理;负责治理与中小学校及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负责牵头建立公布“白名单”和“黑名单”。中小学校负责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教育培训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课外教育培训机构要全面修订教学内容,积极开发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生学习效率的课外素质拓展课程,做到不超纲、不超前;不组织任何学科竞赛及相关培训;所有内部测试及培训结业考试不对外、不公布分数、不排名评星、不颁发证书,只给以定性类综合素质评价(优秀、良好、合格);不向民办中小学及公办学校提供任何培训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