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全力推进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工作;二是开展土地利用一二级市场专项检查工作;三是进一步做好节约集约专项督察整改工作;四是做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分析报告内容扩充工作;五是继续做好开发区节地评价成果应用工作;六是研究制定节地评价规程办法;七是继续做好改革试点推进指导工作。(利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