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30万买名牌开好车无力偿还 骗两闺蜜40万

16.09.2014  12:08

  哈市27岁女孩周婷,为找一个完美夫婿,借债30万买名牌,戴名表,开好车。因为债务无力偿还,竟然以能办“正式”工作为名,先后诈骗两闺蜜40万元。1日,周婷被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年。

  周婷军校毕业后,在哈市某政法单位做行政科员。但是,已经27岁的她,一直没有男朋友。而毕业后闲置在家的赵某和王某十分羡慕周婷的好工作,有一次闲聊,赵某的母亲问起周婷的工作,周婷谎称自己有个有实权的姑夫,说句话就能安排工作,说者无心,赵母却计上心来,她对周婷说,只要能给女儿办个稳定的工作,花多少钱都愿意。

  2013年5月,赵母找到周婷询问帮忙办工作的事,周婷说自己问了姑夫,说某局正缺一个文秘,很适合赵某,而且属于正式编制,但需要25万元才行,于是赵母将25万元打到了周婷的卡里。没几天,同是闺蜜的王某听说此事,也央求周婷帮忙找工作,周婷以同样的说法,要王某提供15万元“好处费”。王某家境一般,王母就借钱为女儿办工作。拿了钱,王某和赵某都高兴地等着上班,没想到3个多月后仍无消息。心急的赵母找到周婷,在赵母的一再逼问下,周婷不得不说出了实话。因债主上门催债,加上赵母的主动,周婷一时还债心切,便拿了两人的钱。周婷对赵母说:“钱就算我借你们的吧,以后我慢慢还!”对于这样的说法,被骗的赵母不能忍受,她联合王某将周婷告上法庭。

  1日,经哈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周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鉴于其系初犯,认罪、悔罪,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故判决周婷有期徒刑九年。(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作者: 孙海颖)

  原标题:借30万买名牌开好车无力偿还 谎称能办“正式编”骗两闺蜜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