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市院践行“三严三实”扎实开展“五小五微”活动

07.07.2015  11:04

今年,穆棱市检察院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纠纷、小案件、小隐患、小诉求、小访情”,发扬“三严三实”作风,开展了“微调解、微检务、微防范、微诉讼、微帮扶”的“五小五微”便民服务实践活动,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强化捕前调解,做到“小纠纷,微调解

侦查监督工作通过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轻伤害案件、交通肇事类案件都要进行调解。例如办理的一起杨某某故意伤害案,因为杨某某不同意妻子及家人信教,而一时冲动将其岳母砍成轻伤、儿子轻微伤,经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之后,检察人员多次同被害人沟通,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评教育,积极督促犯罪嫌疑人赔偿被害人的医药费,最终以社会危害性小为由不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回家后积极赔礼道歉,赔偿医药费,化解了彼此之间的矛盾,消除社会隐患。上半年通过微调解已化解矛盾十余起,其中不捕5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做到“小案件,微检务” 

针对未成年人特殊群体,将未成年被告人与成年被告人分别报捕、分别起诉、分别审理,避免合并审理带来的“二次污染”。一是准确把握附条件不起诉条件,对可以不诉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绝对”不诉,最大程度维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目前,有2名涉罪未成年人在作出不起诉后考入大学。二是开辟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绿色通道”,以专人专办快审的方式,缩短诉讼时限,减轻未成年人心理负担。三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刑罚对未成年人成长的不利影响,维护其合法权益,我院实行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除特殊情况外,案卷材料一律不向外界公开,永久封存。

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做到“小隐患,微防范

我院始终把办案安全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一是经常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高检院办案纪律,不断提高全体干警对办案安全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检察长不定期到办案一线对办案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分管检察长、反贪局和反渎局长逢案必讲安全,始终把办案安全强调在前、安排在前。三是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办案安全责任制等办案安全防范制度,防止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办案中对外加强与县医院的联系,在讯问或询问前都及时邀请医护人员对涉案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确保办案安全,对内加强与法警的协作,每起案件都有法警参与安全防范工作,从源头上保证了办案安全。

争取简化程序,做到“小诉求,微诉讼

公诉工作将小纠纷、小案件、小隐患案件分门别类,提高办案效率。例如,在办理一起轻伤害案件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因琐事与同村王某发生口角至厮打,打斗过程中张某用啤酒瓶将王某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属轻伤。案发后,张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就民事部分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我院公诉科受理此案后,建立了专人办理制度,受理该案当天,就告知了张某相关诉讼权利,依法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确认同意适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程序,完成了审查报告的制作,仅用一天就将该案诉至法院。法院受理后五日内开庭审理,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并提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两天后法院作出判决,采纳了检察院的建议,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今年上半年共办理7件8人的“五小五微”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收集社情民意,做到“小访情,微帮扶

我院干警利用在辖区开展检察宣传、巡回接访的机会,向当地群众进行以案释法,倾听群众呼声。今年4月份,控申科接待了一位年逾八旬的老人,老人一个人生活,生活不能自理,三个儿子,没有一人愿意照顾陪在老人身边,老人去法院控告,法院不受理,老人便来到检察院,希望检察院能帮他解决问题。接待人员接待后,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和老人所在社区进行了联系,进一步了解老人的家庭情况,并督促社区及时和老人的儿子沟通,让三个儿子轮流陪伴老人,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今年上半年共进行微帮扶4件5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