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农垦法院三项措施规范诉讼卷宗归档工作

04.08.2016  22:42

  为进一步加强诉讼卷宗归档工作,确保每季度卷宗归档的时效性,牡丹江农垦法院采取三项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取得较好成效。

  确定卷宗归档工作领导责任人及具体责任人,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年初要求基层13个庭组、院机关6个审执部门确定本单位卷宗归档工作领导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重申岗位职责,卷宗归档责任人按季度完成所审(执)结案件纸质卷宗的归档及电子卷宗的上传工作,卷宗归档工作领导责任人负责管理、督促、指导好诉讼卷宗归档工作。明示责任追究,对卷宗归档责任人按照《2016年度审判质效和工作绩效目标管理考评实施方案》按季度评分并公示;对庭组(部门)按季度通报,连续两季度被通报批评的,将提请院党组对此项工作领导责任人予以追责。

  按季度统计公示应归档各类案件信息,明确归档任务。每季度初,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数字化法院应用系统,将上季度已审(执)结的各类案件信息以庭组(部门)为单位导出结案数据,在法院内网上予以公示,明确该季度应归档诉讼卷宗指数。

  按季度通报已审(执)结案件的卷宗归档情况,奖罚分明。每季度末制发卷宗归档情况通报一期,根据本季度卷宗归档情况通报诉讼卷宗归档责任人该项工作考评得分,对完成100%归档任务的庭组(部门)通报表扬,年底按照《2016年度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加分项加分,对完成50%以下的庭组(部门)通报批评,年底按照《2016年度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实施细则》减分项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