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山法院三项机制提高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
14.10.2014 12:37
本文来源: 法院
10月10日,当事人鲁鹏翔为密山法院送来一面写有“执法为民一身正气,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感谢执行局采取有力措施,维护了其实实在在的权益。年初以来,密山法院执行局注重强化执限管理,实行三项机制,提高有执行能力案件的实体结案率。1至10月份,案件实际执结率达到79.1%。
坚持学习研讨通报机制。实行执行工作“日学习制度”和“周通报制度”,每天下午四点到五点对相关执行法规进行学习,对疑难案件进行研讨;每周五各执行法官对每周办理案件的数量、执结率、实际执结率、执行结案方式、临近结案期限案件、超期未结案件等情况进行及时书面报告,并会同质效管理人员一起讨论、深入分析影响执行标的到位率的原因,找准薄弱环节,细化各项工作措施。
坚持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与各有关部门联动,强化对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产、工商、土地的“五必查”,赢得执行主动。加大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清理执行力度,对规避执行的“老赖”,坚决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以维护司法权威,确保案件得到实体执结。
坚持与审判部门协作机制。与立案部门协作,在立案阶段风险提示中交待当事人的相关权利,比如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等,避免当事人得知起诉后转移财产;与审判庭联系,对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性、有影响的案件,将来可能进入执行程序,由审判庭及时提醒当事人对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避免错过时机将来胜诉方无法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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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2014 12:37